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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测绘制图费退费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3 丨 阅读次数:2666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石林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于2016年6月6日全面实施。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石林分院于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间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测绘制图工作中,收取了不动产登记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测绘制图费、宗地办证代理费、权籍调查费,现依照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27日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转移登记涉及测绘制图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等规定,根据方案要求,转移登记中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均未发生改变的宗地所涉及测绘制图费用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纳入政府预算,该项工作不再收取费用并按要求对上述费用开展清退工作。请委托过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石林分院在转移登记中做过测绘制图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于公告之日起,持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石林分院开具的发票(原件),前来办理退费手续。
退费地点:石林县石林大道国土大楼(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测绘分院收费窗口)
咨询电话:0871-67747107
退费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